为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,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,市残联及县区残联以创业扶持为切入点,着力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,加大残疾人创业扶持力度,对持有残疾证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、有就业能力、有就业项目的残疾人予以帮扶。 我市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、养殖、加工、零售、修理、餐饮、盲人医疗、电子商务、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,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,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。 对符合《安徽省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阳光大棚管理办法》条件的惠残助残农业项目、扶贫就业基地等,分别给予每个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、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不低于5000元、30000元的扶持补贴。 对贫困残疾人、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、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职工,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(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),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。 |